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注意事项中的信息披露要求
借债前的信息披露:
资金规模与来源:明确外债的借款金额、资金来源渠道(如具体的金融机构或债券发行市场等),以便监管部门掌握外债的总体规模和资金的引入途径。
利率与期限:详细说明外债的利率水平(是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)、借款期限等关键条款,这些信息对于评估企业的偿债压力和外债成本具有重要意义。
债务工具类型:如所发行的是债券(普通债券、可转换债券等)、商业贷款等,不同的债务工具在风险和权益方面存在差异,需要准确披露。
担保或增信措施:若存在担保物、保证人或其他增信方式,应详细说明相关情况,包括担保物的价值、保证人的资质和信用状况等,这有助于增强外债的可靠性和安全性。
资金用途:清晰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,例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、技术研发、项目投资、债务重组等,并且要说明资金使用的计划和进度安排,确保外债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。
企业基本信息:企业需要准确披露自身的基本情况,如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企业类型、经营范围、股权结构等,以便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身份和资质进行确认。
借债后的持续信息披露:
经营状况信息: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,如营业收入、利润、资产规模、负债情况等,以便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,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外债风险。
资金使用情况: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告格式,向监管部门详细报告外债资金的使用情况,包括资金的实际流向、具体的使用项目和支出金额等,确保外债资金专款专用,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。
重大事项披露:当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外债偿还的重大事项时,如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、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、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危机等,应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披露,以便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,保障外债的安全。
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:
企业责任:企业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,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完全的责任。企业应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有隐瞒、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否则,企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,并且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和后续的融资活动。
中介机构责任: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和人员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、勤勉尽责,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,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。他们所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、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,并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。